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車禍改革

課程簡介:道路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中,九成以上與人為因素有關。本課程為帶領運輸專業人員認識交通安全理論與實務之第一堂課,透過系統性地介紹駕駛人之生理、心理及綜合呈現之個性、能力與行為等要素與道路駕駛安全之關係,最後並將這些理論整理應用於運輸業之駕駛人招募、教育訓練及管理上。本課程適合客、貨運輸業之中階管理人員、公路監理人員及交通運輸專業之研究生進修研習..... 繼續閱讀

交通新聞事件頻傳,問題根本與改善思考:
相關新聞報導參考:
1.南投竹山集山路增設左轉車專用道 路肩變狹小引民怨
2.沒待轉區停路中屢次被叭 騎士駕駛吵成一團
3.未禮讓檢舉失敗引討論 修法後竟相矛盾

交通設施或政策規定,不能說改就改(躁進或未盡完善的規劃),同時應納入「設置或變更的理由」,並且要做「後續追蹤與持續改善」~
有關「特殊規劃」,到底是「依據哪些要件」設置或變更,建議提供「完整調查、評估、報告」(其中應納入當地與整體民間反應,以及設置後,持續追蹤比較….)

改善思考:
一、交通設施「設置前後」,應持續追蹤調查,同時比較其差異,並持續完善其設施~
1.對整體交通的安全性、順暢度有何改變?
2.對往來車輛的配套宣導、引導指示是否完善?
3.其他新發現問題與後續是否落實改善…..

若「設置前調查與研究~不確實」,將導致「後續問題頻傳」。
若「設置後不落實或追蹤」,將導致「規劃錯誤、執行不佳」,恐因「做半套」導致問題仍持續存在。

二、另外應納入「設施改變後,對人民的影響」評估,以事前做好因應對策~
1.設置指引:
設置後,是否特別加強「指示標示」(包含:用LED簡易警示字幕、交通指引、QRcode引導說明、Google地圖輔助連結相關指引資訊、導入AI智能交通指引….)
2.改變習慣與認知:
由於交通行為是由「人的習慣/慣性」組成,因此習慣不會因為「某單位制訂或改變」就能跟著改,因此要確保「人民的行為習慣與認知」跟著改變,就必須在規劃設置「前中後」,最相關配套宣導、交通視覺指引、語音輔助廣播、初期現場人員宣導與導正等(而非傳統坐在辦公室規劃與管理、或採用傳統宣導或傳統警方違規勸導或執法方式,因為傳統方式不但無法根本改善「人民對交通實際認知」,同時還可能引發「衝突與民怨」)
PS.由以上得知「傳統交通規劃管理」,不能只考量「交通專業」(指傳統交通人所學的交通專業,卻沒有學習「行為科學」、「問題解決能力」、「科技與行為運用」等專業,使得「傳統技能與經驗」無法根本解決「當今交通問題」)。

三、交通設施改善方案的評估:
通常一個方案,會有開始與結束,不可能「沒完沒了」,但是否「做好方案」,則可以透過「檢視方案成效」,來評估該方案是否「可行或成功」?以及方案之成功與否,不是看「結案報告」(因為每個人都希望呈現對自身有利的報告,但會掩飾不利自身的訊息),而是看「整體實際結果」(也就是「改善設施方案」,實施後對該區與整體,有何改善或有何變差的地方,應同時呈現…)

四、彙整交通資訊平台+APP:
資訊分為公開與非公開,其中公開資訊,應簡潔易於操作(使用者經驗之介面考量,而非發包廠商或經費考量),當「交通資訊」能有效整合、能吸引大眾使用,就能提升「交通管理影響力」,透過這樣的「有價值的平台」,才能期待民眾使用,並依據該平台提供的訊息,作為學習、討論、分享資訊的來源,這樣才能確保「交通資訊統整」,讓交通不再資訊分裂、各說各的、雜亂無章….
4-1整合資訊:建立「交通整合組織」,然後彙整於交通平台(網站)
「交通資訊統整」(資訊專業),再加上「交通行為科學」(行為習慣改善科學、交通法規專業、交通識別、交通教育與學習、交通行為導正科學),
4-2.整合運用:即提供訓練、運用的服務(包含:專線、活動、媒體、APP等)
然後衍生「手機APP」操作介面,讓每個人隨時「帶著交通資訊輔助系統」,隨時可以查詢、隨時可以詢問(友善指引與諮詢的交通客服)、隨時可以請託、隨時可以反應(升級版的1999)、隨時可以分享(經過訓練的民眾對交通使用的實際有價值的反應,而不是無價值的抱怨)….

五、成也1999、敗也1999?(關於1999改革)
1999市民反應專線,建立人民與政府的「溝通」,讓「問題」可以更有效被「反應」,同時也能「立即處理」…..但實際上,問題真的有效處理嗎?
當今「1999市民反應專線」有利有弊,1999提供民眾溝通與反應,但若不提升「民眾認知與素養」,恐怕讓1999變成「抱怨專線」,無形中增加「執行負荷」(包含相關單位若沒有「做到符合民眾陳情或期望」,恐怕衍生「做不完的個案」…..因此1999必須「升級3.0、4.0或更進階版本」,以因應「人民期望」,並有效「促進各單位執行效能提升」)
有關1999幾個問題思考與改革建議(連結)

 

文/陳站長 2023.03.09
2023.03.10

一、改善「交通設施」就能確保「行人安全」嗎?有關報導「改善路口設施」被認為可以有效改善「行人安全」包括:1.Z字型庇護島2.路側停車彎3.路口轉角突出4.斑馬線退縮 二、只改善設施,卻沒有改善「使用者認知」(民眾的交通認知與素養).....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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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議員批評,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卻年年超收,近3年均實收20億以上,預算編列不實,最後遭到擱置.....真是不可思議!「人民違規罰金」竟然變成「市府預算」,而且早在多年前就被揭露與探討,沒想到多年後,還是依然如故......每年因為政府「不積極做好車禍防治」,甚至錯誤政策讓交通違規與車禍數量暴增(從十年前車禍20~30萬件,又暴增到十年後超過45萬件),為什麼會「越改越糟?」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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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遺憾,原本可以避免,或在發生第一次撞擊時,及時制止....但一切都來不及了.....許多交通設施「特殊」,加上民眾「舊認知」(以為路口左邊紅燈,直行就是綠燈)導致疏忽「特殊號誌」而發生憾事~平常我們可以從網路即時監視器來觀察各路口實際交通與違規情況~尤其是這些「特殊號誌時相」的路口(也就是直行紅燈,不代表橫向就是綠燈,有時是車輛全紅,行人綠燈...)~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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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