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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汽車轉彎」易造成壅塞與車禍?

汽車(包含貨車與客車等大型車)左右轉,佔據了近兩個車道
不但會因為轉彎導致塞車,更增加車禍機率,值得有關單位與大眾注意。

汽車可以在任何路口左右轉
而汽車要轉彎並不像機車那麼容易
且汽車轉彎勢必不易注意到後方與兩旁視線
這更增加車禍發生機率
特別是在上下班造成的問題就更加嚴重

轉彎還得經過數個動作才能完成
第一是該路口可以轉彎,但路段標示可能只有一個(標示是否不足)
因此只要錯過那個標示,就會造成違規轉彎
(目前有越來越多路口,汽車是禁止右轉的,若汽車要合法右轉,必須提前於各分道缺口先行進入機慢車道旁的右轉專用道,否則等路口再轉,於規定上是違規的)

轉彎為何造成塞車
如果一個路段有50輛汽車,其中只有一部要右轉,那麼那部車就會擋住後方整個車道的車輛,
如果還有一輛車要左轉,那又佔據一個車道,你怎能期待剩下不到一個車道該有的車速,能夠安全且不塞車嗎?

再談安全問題
許多駕駛人並不會在轉彎時,能夠確保安全情況下轉彎,而是突然想到或看到就轉彎,
那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如果後方車輛一不小心,就很容易造成車禍。
另外,轉彎必須注意到後方有無車輛,但那要注意其實很困難,因為一個是「後方車速」難以判定,另一個問題是「視線死角」,因此若要安全通過,除了一等再等、一看再看之外,大概沒有什麼更好的改善方式。

解決可能:
一、減少左右轉路口或路段(即減少的汽車可以左右轉之缺口與路口)
二、加強宣導(提供最佳左右轉方式與經驗,同時顯示左右轉可能導致的危險類型)
三、加強取締(若不取締,那規定就形同虛設)
四、配套措施(因為新的規劃勢必造成習慣大改變,所以應階段性實施改善方案,除了增設明顯提醒標示,還須一段時間的人員宣導、媒體廣播等)
五、相關改善計畫,仍需做普遍性調查,並提出最可行最佳方案,然後才階段性、小範圍、集中資源去實施。

雖然會造成一點點的不便,但卻可以提升安全與順暢,最終還是有利整體交通環境的順暢與安全。
文:陳站長 2012.5.15

陳站長:推動「減少違規」就能「減少車禍」

(以違規停車為例)

幾乎每個駕駛人都會違規停車:
說實在的,現在不論身分地位,不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總會有人違規停車,但只是大部分的人沒有發生事故,或沒有被開罰單,因此絕大多數的人因自己也會違規停車,所以對於別人違規停車就沒有特別在意;但如果遇到比較誇張的駕駛人,恐怕是每個被影響的過路人最痛恨的事,所以請不要隨便亂停,或許您不會考慮到別人,因為路很寬所以你就亂停;不過另一方面請違規停車的駕駛人想想,如果因為你隨便停造成他人傷亡,恐怕這違規,代價要數百萬加上刑責,所以這不是「違規停車」的簡單問題!


違規停車代價超乎你的意料:
近來有多件車禍新聞多與「違規停車」有關,但許多違規停車當事人都以為只是停個車,怎麼會有事,被撞還賠人家、還要要負刑責!

沒錯!違規停車,因而肇事,要負肇事責任與賠償!

車禍肇事責任有無的判斷標準,或許很難一下子解釋清楚,但只要掌握重點,很容易可以判斷,那就是只要符合「肇事責任要件」,幾乎就可以判定有肇事責任。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規定不能違規停車,如果沒有發生事故,僅受行政罰(即一般違規罰鍰)

但如果因違規停車而肇事(不論是否被撞),則就有肇事責任之刑事與民事責任。

肇事責任要件:
1.侵權行為:
即侵害他人道路優先權(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優先,則發生車禍時,轉彎車就有侵權行為)
2.造成損害:因車禍事故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物損失
3.無阻卻事由:無阻卻肇事責任之理由,即不能舉證自己「無過失」時

 

到底怎麼樣降低違規停車:
或許駕駛人都有個人的習慣、因職業需要也有特別的停車模式:
如送貨就很習慣將車停在收件人店家門前
計程車很喜歡將車停在客運車站、重要據點路口轉角
接學童上下課則是違規停在校門口周邊
如果這些問題不加以匯整,用心思考個別習慣與特性,未來恐怕會更加嚴重,而方法絕對是有的,但需要配套實施。

以學校學生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之停車問題為例:
1.調查學校周邊相關可供停車之設施
2.將校門口調整,讓校門口往內凹,並移除附近停車格(對於車流量大的學校)
3.考慮放學分幾個階段進行
4.增加交通維護
5.增加交通管制的範圍
6.增加違規勸導及取締
7.增社先進的儀控設備
8.增加學生與家長在等候時的對應方式(如手機、RFID、簡訊提醒等)讓學生不用佔校門口附近,而可以知道學生在哪、何時出來,以方便接送
(人數少則可參考一些幼稚園以廣播方式提醒)
9.加強學生家長配合、說明會、說明書、影片教學等
10.其他方案可公開徵選、學術單位專案研究、各校觀摩與交流、設置網站提供各單位學習、規劃、參考

 

其他停車問題改善:

1.一般道路多家利用人行道上路樹間空格作為停車格用

2.設置具有彈性的空間(如目前的人行道幾乎都加寬了,但車流反而更大,路寬卻又限縮、車子自然亂停,因此在車流變動較大的路段,可採「變動設的停車設施」,例如:以特殊地上標線、特殊顏色或地上色塊,加上簡易說明,並提供區域做試辦與宣導)

3.停車資訊融合手機即時簡訊等方式,即要停車的駕駛人發出簡訊,然後就能夠收到指示選擇就近的停車位置(由於手機撥打費用較高,因此改以較便宜的簡訊,或政府可開放便宜好記的號碼供撥打,並整合相關停車業者、公有停車格等資訊,然後匯入停車資訊平台,再將資訊回傳到駕駛人手機)

4.即時錄影取締:改以錄影取締,加速取締違規件數,避免每車輛拖吊所需的長時間,讓拖吊或降低違規停車更有效率。

5.適當降低車輛數:以車牌尾數作為週幾的限制行駛

6.獎勵與懲罰:對於經常違規駕駛人,限制其駕駛時數、獎勵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可擁有更多停車福利、與相關交通安全與順暢方案。

 車禍防治:不論有無紅線「路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
相關新聞:未劃紅黃線…路口停車被拖吊 教授要申訴
日前一位廖姓教授到五權路與五權路二之二巷口處找朋友,因路口未劃紅黃線,將車停放該處,未料車子竟然被拖吊,令他很不滿,因為他以為未劃線路口即可停車,除了強調要…〈更多內容〉

有關違規停車事故等新聞與報導

車禍防治:停在「合法停車格」內,才有保障
相關新聞:酒醉騎士撞死,合法停車車主無辜被告!
2008年8月7日…車子好端端的停在路邊的停車格,竟然會吃上官司!
高雄一名黃先生去年駕駛的小貨車,白天將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沒想到半夜卻被一名酒醉的機車騎士撞…〈更多內容〉

車禍防治:違規停車是「肇事主因」別人撞上還是得賠
相關新聞:違停致死賠無照駕駛
2008年2月6日…平均月薪1萬餘元的步姓工人駕駛自小客車,在超商前臨時停車,未緊靠路旁還貿然開啟車門,騎機車的潘姓婦人閃避不及撞擊死亡,高雄高分院判決賠償363萬…〈更多內容〉

車禍防治:計程車霸佔停車格等客=「違規」
相關新聞:鴨霸計程車佔停車格等客收費員不開單惹民怨
計程車為了排班方便搶生意,竟霸佔路邊停車格!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建國路停了一整排的計程車,他們都停在路邊的收費停車格,讓民眾想停車卻找不到車位,開單的收費員卻沒…〈更多內容〉

車禍防治:只是「違規停車」要賠百萬,絕對讓你「萬萬想不到」被撞還要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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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博愛路(往南機車道)與龍德路口之機車停車格內縮建議:說明:由照片可以清楚看到原本人行道特別…因此建議將停車格內縮至人行道邊緣,除了安全,也易於變更…〈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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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組勸導違規停車的廣播系統,就設置在南投集集火車站前,警方利用監視…大聲公一廣播,亂停車的駕駛超不好意思,馬上跑出來駕車離開,一下子又有人隨意…〈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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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防治:「違規停車」法律諮詢
問:車禍賠償依肇事責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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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趕上學遭撞國一生斷頸不治
2008年10月22日…另就家長接送,也經常出現「違規併排停車」,這同樣迫使機車必須變換至快…其中最危險的狀況就是,汽車準備併排停車或準備由起步,這時是動態的…〈更多內容〉

 車禍防治:「公車輾死人」無罪?旁邊的「違規停車」要負責?
相關新聞:去年10月份,台北縣金山鄉農會前發生一起老婦人騎單車遭到後方公車輾斃的意外,原先外界把肇事責任歸咎在洪姓公車司機身上,但調查後發生整起意外會發生,原因就出在違規停放的廂型車上,所以依過失致死罪將廂型車李姓司機起訴,但對於這樣的結果,李姓司機很不服,打算繼續上訴。…〈更多內容〉

看車禍影片,在「一切都還來得及挽回」請珍惜生命

車禍影片剪輯,提醒大家車禍發生之後,一切後悔都已經來不及了!

大部分車禍都源自於"輕忽違規",因為習慣違規,導致車禍機率大增…..

(您可以自信自己的駕駛技術,但別人不能,所以請別拿自己與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陳站長精選「車禍新聞」報導

以下僅擷取部份媒體新聞報導有關車禍的新聞:2011.12.06更新 部份內容誤植錯置或引用錯誤請不吝指正或提供建議。
新聞媒體 新聞標題與連結
TVBS新聞 司機禮讓行人 用紀錄器收集「微笑」
「擋救護車是蓄意」精神科醫師怒批
小黃共乘「公車化」女客憂鹹豬手
有志氣!獨臂男掃街道 掙紅包報母恩
醉男騎單車自撞亡? 目擊者原來是兇手
民視新聞 V 道路開挖回填涉弊 南檢傳喚16人
V 人行道美化工程 騎樓停滿車
V 雪隧口設警示燈 駕駛放慢速度
V 安全帽探討(民視異言堂)帽子戲法72變
V 縮減道路 3個月72起車禍
V 新婚車禍癱瘓 拚當桌球國手
V 新北大橋藏危機 視線有死角
V 新北大橋問題多 機車族小心
騎士疑閃違規停車 遭公車輾斃
紅燈綠燈難分辨 如違規陷阱
警忘將車禍案移送 求償無門
台視新聞 百萬名車霸道不讓行人先行
公共電視 開車撞癱騎士 判3134萬高額賠償
V 機車與大車爭道 險象環生令人驚
V 中港.文心路口 頻頻上演驚魂記
中天新聞 V 公車死角多 側邊.轉彎都有危險
蘋果日報 V 機車走單車道 女大生遭撞飛
V 踢爆現場》LED太刺眼 像被丟閃光彈
V 踢爆現場》車禍現場圖 疑遭黑白畫
V 好心被雷親 救人反被開罰單駕駛害騎士自摔 沒撞到被控肇逃
喊冤稱好心送醫 律師:沒撞≠沒過失
V 單車族有路權沒安全
V po網「警察兇」違規男遭圍剿
「走路隨時恐被撞」 逢甲商圈 假日設徒步區
超車未叭 起訴嘆難道討打
誰不是中指蕭(蘋果日報論壇/陳興正)
V 連闖3紅燈 公車司機遭罰路口舉牌
V 騎士闖紅燈擦撞警車 嗆警拗和解金
V 綠燈15秒 百米開20分鐘紅燈110秒害排車龍 官員拖延1周才改正秒差
太扯 暗處合法停車 挨撞竟有責
癱女靠嘴網拍 籌看護費
客運司機76%睡眠障礙
開車驟失意識 恐患睡眠障礙
取締單車違停 北市喊卡
汽機車考照 下周起變嚴
違停鬧人命 可判囚2年
兒女車禍亡 父捐出400萬善款 「我還可以工作 希望幫助更多人」
真英雄 統聯司機捨命救31乘客 國道上心肌梗塞 車停警局才癱倒
女遭撞 控警縱放肇事者
打麻將一整晚 疲勞駕駛釀禍
自由時報 不願別人也被撞 低收戶認養路燈
車禍暴增 關懷協會促提對策
去年高雄死亡車禍 全國之冠
路不平! 查偷工減料 全國大搜索
1個月5起大客車重大事故/消基會推交通安全履歷
「投機停車」首惡 屏市加強拖吊取締
北區調解件數創新高 八成車禍糾紛 逾半機車肇事
危險單車道 撞況不斷 屏市公所塗銷
小黃公車化共乘 可開發路線送審
路燈罩黑布 農民遮光 影響路人安全
最牛號誌燈 紅燈長達十分鐘
交通事故受傷人數 去年增20%
公民新聞 客運駕駛定期訓練 提升駕駛安全
V 躲了十年!窗簾公車暗藏危機
中國時報 人本交通 伯軒媽媽 尋找安全回家的路
V 拋怨心寬 嬤為撞死尪青年求情
假期實施便民交通措施 對嗎?
車禍肇事死亡 機車騎士占一半
市政追追追-車禍受傷年增4千人 北市府漠視
聯合報 駕駛年齡設限違人權 法界:為安全應立法管
自行車事故 交局盼納入鑑定
檢察官訪被害家屬 「結案機器」大震撼
華視新聞 V 高雄副市長李永得司機 遭控違停打保全
大愛電視 車禍打擊身心苦 夫妻開啟環保路
中央社 新北交通局推臉書 接受陳情
多家新聞 同樣的車禍,各家媒體報導角度皆不同:北縣/改善交通工程加強安全稽查 北大學生理性樹典範

後續蒐集新聞:

專用道虛設!轎車誤闖 2年開3罰單

騎士人行道竄出 害婦人摔車險遭輾

恐怖車禍全紀錄 佛州宣導廣告挨批

才開工就車禍 男子疑職災詐財

假路口釀車禍! 車撞入屋居民驚嚇

疏導車流 國小打出阿公阿嬤溫情牌

你還能快樂多久?秀氣小妹妹一年內,協助萬件救護案

大陸引進車禍現場3D重建技術

機車疑駛專用道 撞公車命危

人行道當車道 死亡路口!年百起車禍

路平專案擺不平! 騎士摔車遭公車輾斃

20歲男摔車冤死?! 監視器揪真相

違規騎士害婦險遭輾 公車急煞保命

直擊新北大橋 機車頻違規迴轉

妹違規兄遭舉發 裁定不罰

執行公務「免死牌」亂停有理?民眾投訴

杜違規駕駛 高市增編罰款預算

違停假警開單?! 「伊係」交通助理員

專用道虛設!轎車誤闖 2年開3罰單

行車紀錄器協助新北市警方處理車禍

父車禍欠醫療費母女合吃便當-民視新聞

機車裝防風套竟致死亡車禍-民視新聞

違規騎士害婦差點被公車輾頭-民視新聞

違規停車遭刮凶手竟是收費員-民視新聞

輔大生闖紅燈挨批想拚保險費-民視新聞

 

 

 

 

陳站長:
近幾個月來,看到有越來越多的新聞能夠深度報導有關車禍相關議題,有助「交通安全宣導」,讓民眾從新聞報導中獲得正確的交通觀念,避免車禍發生。

為什麼每天一定會有車禍新聞,因為車禍係由當事人或路過民眾報案,然後警方通知記者,所以新聞多到報不完,以每年車禍數十萬件,就看新聞媒體取捨,而且車禍新聞根本可以不動腦筋想新聞稿怎麼寫,只要從警方取得當事人資料與事故初步發生過程或現場民眾陳述,就是一則能夠吸引觀眾的社會新聞….但這樣的新聞,對於社會大多只有負面影響,無法解決眾多車禍問題。

用心的記者:
其實記者若能夠去找尋相關車禍受害人或相關團體,就有機會找到相關專業研究的社會人士,其中有許多都是車禍受難家屬,為了避免再有人受害,因此自發性鑽研相關車禍議題,並且還有許多研究比學術界更實際,且更具研究探討價值。因此記者若能夠了解這點,其實很容易找到相關議題作為新聞採訪來源,甚至可以提供更有深度的報導。
記者是議題與媒體之間重要的媒介,記者甚至篩選了許多新聞題材,透過本身的專業與經驗,撰寫編輯新聞內容,除了提高媒體收視率,其實還扮演社會教育的重要訊息傳達,因此記者若能與專家結合,各取所需,各盡所長,其實就能更完美呈現新聞的價值與社會功能。

一天的表面新聞有何意義?
若為了報導新聞而報導,特別是每天的新聞,則為了趕稿,通常不太花時間去輸入了解議題本身,其報導也沒有太大價值可言,甚至造成負面的觀感。若能夠將每天各媒體新聞彙整,並且研究一段時間,就能夠清楚發現新聞浮濫,沒有什麼價值可言,這樣的新聞造成社會更多負面的影響,甚至被當政治議題炒作,一點也看不出記者還能夠寫出什麼?
若能將每天的新聞作系列式深度的報導,其實就有別於其他新聞媒體,並且能夠有週期性與穩定性,必可獲得大眾的歡迎與支持,因為許多媒體與節目內容,最多收視的通常就是新聞,若新聞本身只為收視,報導血腥、勁爆、誹聞….不就是告訴大眾有樣學樣,並且看了太多社會負面新聞,人的情緒與健康也會跟著生病!

一周系列新聞有意義!
若能夠用心在一個主題,反而更容易發揮,並且能夠更專注在該議題上,有助正確的查證與更多層面考量,其新聞價值是社會所需要,也是大眾所期待的。若以車禍新聞來說,車禍單純新聞就是車禍現場做採訪報導,但深入就能夠發現,車禍前的預防宣導、車禍發生前後當事人的故事、車禍調查專業與傷者之救護、亡者家屬之影響、求償之路、調解過程、訴訟拖延、肇事者與受害人與其親友的影響、車輛安全、政府的交通政策、交通設施、法規….種種,都是車禍可能衍生的議題,只要能夠深入一次,就有更多的資源與了解,對於未來新聞的觀點與專業,就必定能夠更深入,且建立更多的訊息來源….

一則具有價值的新聞分享!
若是新聞報導本身具有價值,相對就會被引用與分享,其影響就不只是新聞發佈當天的影響,而可以持續更長的時間,甚至該新聞可以是特定議題的教材範本。如過去有新聞深度報導「黑心鑑定」、「視線死角」乃至最近的「安全帽」議題,都是非常棒的新聞報導,除了客觀性,更具有正面教育、沒有太多偏激的情緒報導,多了些人情關懷、重生激勵過程、感人的受害人家屬原諒肇事者,這些都非常非常重要,那不僅是單單新聞報導,更具有濟世救人、增長智慧的重要,因此期望記者朋友嚐試更深入花一點時間去認識要報導的議題,跟新聞當事人建立適當的友誼,或許更多意想不到的內容,就能夠讓記者充分發揮與報導。

新聞報導之影響:
新聞報導所影響的不僅是觀眾、車禍當事人與其親友,若能夠適當的報導關聯性,其影響就能夠擴及相關失職或適度揭露弊端,就能夠傳達相關單位做更積極的改善。如交通設施缺失所造成的車禍,過去一直被忽略,然而近來許多新聞報導後,等於教育大眾注意交通設施問題,也導致更多大眾對於交通設施若有不滿,就會投訴,行成相互流通訊息,由媒體報導,讓大眾輿論,要求政府積極改善。
地震水災所造成的損失,或許不一定可以避免,但人為車禍其實是可以避免。雖問題有些錯綜複雜,但那只是過去沒有真正用心去整合與深入探究的結果,如今若能夠開始用心,相信車禍發生率是可以大大降低,一但沒有車禍,社會支出與家庭破碎必然減少!
一些不錯的新聞報導推薦:(整理中,並歡迎大家推薦)

陳站長:車禍改善重點整理(100.4.23更新)

交通語言研究(由於交通行為,無法都用口語或書面文字溝通,因此可研究適合的輔助界面與溝通工具:喇叭/燈光/號誌/標誌/標線/指揮/LED/輔助...) 若不懂「交通語言」如同「交通文盲」,無法明確辨識「交通標示」、不知優先規定,如何遵守交通、如何維持秩序與順暢... 閱讀全文»

陳站長:對於學校交通安全改革的建言

曾經帶過中小學幾個小朋友"製作交通安全網頁"
期望以"種子"方式,讓小朋友可以自己去體會交通安全的"觀察"、"網路搜尋"以至如何整理、分類等
到最後可以自己去判斷、自己搜尋、編輯,並且編出相關文章~
雖然只有短短幾次的互動經驗,但相信這樣的模式,或許對於小朋友能夠切身體會,並具備相關能力,而不只是單方面接受課本或老師與學校提供的"交通資訊"
另外,學校似乎沒有真正專業的"交通安全小組",即使有也只是形式上,根本談不上重視~
然而許多問題只要開始重視,那問題才會有改善的契機,而且,那些問題也就從開始重視之後,出現明顯改善,一但家長與學校都導入安全的交通環境,相信習慣遵守交通規則的家長,要再違規也很難,因為那是"習慣"…..若全國或地區,先找一兩個地區學校,先行試辦(全心全意,且由各部會與地方資源全力支持),相信不改善也難…
同步運作,要動員的不僅是學校、家長會、地方派出所、交通隊,甚至地方社團、學校社團、學生、特別組成的地方人士擔任的專業志工(專案成立且受過相當交通安全等訓練的志工),中央機關的相關資源協助(包含交通安全與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具備實務經驗的教授、地方人士等)….如此動員與投入,再以階段性改革為目標(凡是不能求快),建置完整的交通安全體系、網站平台、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環境評估(若專家診斷後,有必要改善空間或設施,應捨得提撥經費改善,但務必將改善前的情況與改善後做確實的紀錄、並比較)…..或許區域性的一兩所學校,作為試辦、示範,並將整個改善過程,由中央與地方部會派專案人員督導與紀錄(包函影音紀錄),目的在作為建立一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輔導機制",有了這套完善的輔導機制(整合實務資源與規劃,並視地方與問題,套用不同的解決方案SOP)…..
2011.11.14
陳站長

轉貼:全民反酒駕連署

主旨:全民反酒駕連署



連署訴求:
台灣因為酒後駕車造成車禍事件層出不窮,多少家庭因此破裂,而這些駕駛人大多數只是輕判緩刑、賠償、吊銷執照…等等!自己一時的自私不負責任的行為造成別人家庭的破碎,付出的代價往往使這些酒後駕駛人學不到教訓!

此次聯署活動主要是希望司法可以正視酒駕問題,美國酒駕造成用路人死亡為2級謀殺!日本則是鉅額賠償,且免不了牢獄之災!我們希望民眾因為"重法"重新思考、並約束自己行為,減少或避免酒後駕車的行為發生!

2個星期前,高雄市發生一起酒駕車禍,造成一名婦人身首異處慘死,3天後婦人先生也因為傷心過度而猝死,肇事駕駛因為家境富裕,事後也沒有道歉,一付靠錢解決就好的樣子,新聞最後說,該名駕駛復原後,必付出"法律代價"這四個字看來沉重,但是守法的小老百姓都知道,所謂的"法律代價"不過就是賠錢了事、緩刑、吊銷執照罷了!誰知道3~5年過後,肇事駕駛就會學到教訓不會酒駕了嗎….

希望所有人都可以知道"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這個道理!大家一起來連署!

自發起短短24小時,已有2000人響應連署,代表著酒駕這個議題,有多數人關切!今天我們在這裡是希望能有具體的辦法,及理性的訴求,讓司法能修法!

在此提出幾項具體的辦法
1.希望能有有力人士出來主導集會遊行,倡導酒後不開車,並提倡修法,讓口號不再是"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而是"喝酒若開車,重刑將臨頭"而遊行時間就在5月13號母親節,用意希望當全國都開心得在過母親節的同時,提醒國人有多少偉大的母親因為酒駕失去性命,多少人沒辦法過母親節!而遊行地點分北、中、南三的地方同時進行,最好可以找來議員、立委甚至市長出來主導遊行,提倡修法!

2.修法是能根本的預防酒駕,但還需要有效阻止,希望賦予執法人員在取締酒駕時擁有更大的公權力,一旦臨檢查獲酒駕,便以現行犯拘捕(難道喝酒開車在路上,不像是預謀隨機殺人嗎?不是現行犯嗎?),當場吊扣駕照,並拘役!達到有效防範,而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則提起公訴,不得緩刑,不適用累犯等加重刑責來判決!
當然還希望能有人提出其他具體辦法,提醒網友不要用憤怒不雅的字眼,我們要的不是無理的要求,而是理性的訴求!

5/4更新轉至高雄總工會理事長/張志銘
台灣反酒駕協會發起人連署,凡認同者請參加連署,並備妥身分證影本及學經歷介紹, 聯絡方式寄:

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51號7樓之3 「高雄都總工會」收

電話07-2315171.0932894968

我們邀集達成立社團標準後,向內政部登記並成立此社,全力推動修法運動及反酒駕活動!

以上內容引用自:
全民反酒駕連署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車禍處理流程

02

處理流程

 處理流程車禍處理案例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事故發生

1.不熟悉交通法規

2.路況或天候影響

3.個人的行為疏失

4.車輛或其他因素

5.個人精神等因素

 現場處理

1.受傷者檢查送醫

2.請警方現場調查

3.聯絡保險員處理

4.立即拍照與蒐證

5.嚴重者勿急和解

 事故鑑定

1.申請警繪現場圖

2.申請事故之鑑定

3.法律與鑑定諮詢

4.鑑定為判決關鍵

5.責任比重之依據

後續處理

1.相關保險之理賠

2.責任釐清再和解

3.損害求償與和解

4.勿簽不明之文件

5.刑民事責任訴訟

※嚴重之事故之處理建議: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另請記得務必做到下列幾件事:
1.傷患送醫  (即撥打119,如需親送一定要先確認傷患狀況並先撥打110報警)
2.報警處理  警方分兩組處理:一是派出所警員(針對肇事刑責)處理與對當事人、證人作筆錄,所以請特別注意針對你所作的筆錄內容若與你的描述不符時,你必須要求更正後再簽名(你的筆錄就是依據你所言寫);另有交通警察(針對車禍現場相關証據知蒐集)做現場測量 、初步肇事因素分析(警方不做肇事責任之定案,而是由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當事人可於事故兩週後向當地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證明書"(並 勾選事故現場圖+照片),以作為事後責任釐清與求償之重要證據。
3.自行蒐證 (為了補充警方資料之不足並可作為求償要件 。蒐證內容包括:各種痕跡、雙方車損、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設施、當時路況等;以及尋求現場目擊證人與附近監視錄影、和解與相關洽談之錄音)。
4.聯絡保險  洽詢保險相關理賠與準備內容 ,並且在和解前務必告知保險公司。
5.和解注意 (勿聽信口頭承諾,最好有文字及當事人簽名為證;另須特別注意賠償內容,求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財產損失….等,均須載明和解細節;和解前須確認保險事項)。
6.尋求協助 (包括肇事責任鑑定、相關法律、保險、和解賠償談及判等)
法規查詢 進入 交通法規檢索(因法規不定期修改,無法及時更新,請自行上網查詢確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安全規則、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有條文→尋找這個畫面的資料 (在工具列的"編輯"內)

→搜尋相關條文與處罰 (尋找目標填入:"轉彎車"、"受傷"…等)

→然後一直按下一個,即可找出所有相關規定

7.肇事責任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會依據警方所提供之肇事現場圖及相關證據為主,所以警方之蒐證調查為肇事責任釐清之重點(如發現警方之調查資料非事實,得向相關單位申訴並要求重新調查)。司法機關對鑑定會所做鑑定之採信率高達90%以上,所以送鑑定是非常重要的。< 初步分析 >警方會主動做肇事責任初步分析(供參考.並非確定肇事責任),可於二週後向交通隊洽詢並申請「事故證明書」(另要求附上事故現場圖與照片等)。< 自費申請 >可主動向「車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詢問及提出申請,費用:2000~3000、時間約二個月 內。< 法院囑託 >於提起訴訟後,由法院囑託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之鑑定。 鑑定作業應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
8.提出訴訟 如和解不成,對方又置之不理,您可主動提出訴訟,將雙方責任釐清,再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強制性的民事賠償。(民事案件為告訴乃論,亦即不告不理,同時警方不得主動參與民事和解或以不當手段來促成和解)
9.喪失權益 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必須向肇事地點之轄區刑事組或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超過六個月將喪失權益 。(另事故死亡案件屬非告訴乃論 與一般事故不同,檢察官將依法提起公訴)
10.切勿輕忽 一個小疏忽可能導致權益嚴重受損!千萬別被誤為「肇事者」,無論如何先釐清「肇事責任」。即使對方傷亡,如果我方未違規,而是對方違規,即無刑責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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