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無肇事責任

陳站長: 根據東森新聞於2011.03.01報導,若該件車禍沒有證據或無法判別肇事因素,則應以「無法鑑定」或類似結果提出鑑定意見,而不是讓車禍駕駛人之一方以「無肇事因素」等類似意見作結論,這是玩弄司法,二次傷害死者家屬,非常令人不滿與氣憤! 繼續閱讀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