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交通改革

一件車禍,這麼多重罪(逆向、肇事逃逸、無照駕駛、撞死人,及涉嫌超速、吸毒..等)卻只輕判三年半~(依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結果卻只輕判三年半~ 繼續閱讀
陳站長認為,只要改善以下幾項,每項絕對都可以有效降低30%以上事故機率:1.提升「安全駕駛」(防禦駕駛)能力2.現場立即導正違規與缺失(需透過各社團、媒體、志工等資源協助)3.改善違規舉發機制(不讓違規由警察看到才開罰,而改以違規紀錄+累加處罰+改善配套方案)... 繼續閱讀
改善交通亂象,每年可以拯救成千上萬人!台灣一年車禍超過三十萬件,造成超過二千人死亡、數萬人受傷、無數家庭破碎、社會與經濟損失更是難以估計!為此,陳站長數年來持續關注「車禍防治」(車禍預防看不到,卻能挽救無數生命與家庭!)在持續觀察研究與不斷思索,整理出以下過去累積的經驗與建議,提供給媒體、相關單位、學術研究以及大眾一起來探討與深思:1.「違規+不讓+未注意」是車禍主因(也是交通雍塞與混亂的原因... 繼續閱讀
違規行為之導正(三)違規輕重處罰 違規與刑法一樣,應有「輕重之分」,否則就缺乏了「實質意義」。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最近出現一名怪怪檢舉達人,專門針對警車違規停放及警局、派出所周邊汽機車違停亂象舉發... 繼續閱讀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