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4-新聞事件省思>逾半數機車無處停 騎士怒吼
2017.01.07-人行道不安全(三多商圈)
最近新鋪設人行道,品質沒話說,但「機車亂騎」從來沒能改善,使得新的人行道更加不安全~
長期以來,相關單位就沒有足夠能量做「現場觀察」,以致許多方案,規劃設置後不盡理想(特別是錯誤模式,一直拷貝沿用~)
某些問題,其實幾年來,一直存在,為什麼不撥出一些時間到現場確認,而不是坐在辦公室裡想方法~(如果人力不足,那麼就不太可能有充裕時間去走遍各個地點,但至少應改變模式,尋求民間專業協助……)

2017.01.24-店家貼心提醒~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
店家貼心提醒~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
如果交通管理單位「人力不足」,只要善用方法「借力使力」,提供方法給民間,甚至立法規範,那麼就能大大提升「交通安全」,降低因違規造成的車禍傷亡~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造成數千人死亡,數十萬人受傷,這些原本都是可以避免與改善的~


2017.02.16-新聞>慢跑民眾闖紅燈被撞 騎士遭罰款多四倍
2017.09.20-新聞>疑超車釀悲劇…公車、貨車、機車連撞 妙齡女大生慘遭輾斃
新聞事件省思~「違停公車站」的悲劇,終究發生了~
那些經常違停公車站的計程車與其他車輛,從未被嚴正勸導改善,使得這種亂象,一天到晚在各地上演,政府難辭其咎~(違停公車站,居然只罰300~600,比違停紅線還輕,難掛計程車等,寧可違停公車站,是哪個交通與立委力的法?難道是在保障這些違停者的權益嗎?)
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交通設施規劃,顯然不重視「停車權益」,使得許多車輛、臨時停車接駁,都沒有適當的停車空間,讓大家在極度缺乏停車空間之下,只好就近違停,難道政府不用負責任嗎?(一心一意只想從「減少停車格,以迫使私家汽機車減量」,是本末倒置的作法,因為這樣並沒有改善車輛眾多的問題,反倒使得違停劇增、車禍也跟著增加,特別是相關單位卻沒有配套改善,放著這樣的問題不管~)
PS.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第55條規定之條文內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