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2-交通問題探討回應
我覺得許多交通事故問題看似複雜,卻可回溯「根源結構」來思考,那麼問題就簡單多了~
舉例「工廠設備操作員」 我們知道,不會讓「缺乏技術與安全的狀況下」,讓人員去操作機器設備~ 但,我們的現況卻讓駕駛人與騎士去開車騎車(等同讓缺乏技術,缺乏對設施安全觀念的人,在操作危險的機器設備,更何況,道路環境比工廠更加複雜與危險~)
因此,根本應是「提升所有的駕駛人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否則其他再好的設備,政策,都難以改變這些危險個體隨時因為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風險~
可以說,當基本的要素(駕駛人)具備根本的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那麼後面就不會衍生一堆「處理不完的事故」,所以根本是關鍵,絕對要擺在優先與重點處理~
然而,除了上述觀點,也許要考慮決策與影響政策的主管機關,學者,立委等,如果整個體制能改變與提升,就有更大的力量去促進整體改變~
2017.10.08-新聞事件省思>公車等2小時坐不到 桃園人氣炸
2017.10.11-新聞事件省思>新竹火車站改造封步道 人車爭道險象環生
新聞事件省思~相關工程沒有考量「行人通行與安全」,政府也漠視~
按理,許多工程只要涉及「交通與安全」,均應提出配套方案,確保往來人車之通行與安全,若不符規範,相關單位即可勒令停工改善~
問題總不能等發生事情再來處理,也不能為了節省成本,所以就「犧牲公共安全」,因此,類似事件不該等民眾反應或媒體報導後才處理,而是制定規範,廣泛要求相關包商、建設公司等,在取得工程(標案合約內含相關規範),後續只要經舉發有違反相關規範的事實,主管機關即可命令其停工,直到改善為止~(為了改善類似問題,相關單位也必須「提升素質與觀念」,才能落實工程之安全,確保往來人車安全~)

2017.10.10-違停事件省思>公車站違停阻擋公車靠站,危害乘客安全
拜託,不是停在「公車停靠區」之外就不會被罰,這種違規停車,造成別人極大不便,駕駛人卻麻木(即使他的前方有數十名乘客在看他)~然而相關單位竟也無法根除類似問題發生~
民眾接送圖方便,直接將車停在公車站,阻擋公車進出,相關單位不該長期漠視不管。
公車被迫停在車道,而乘客有時得冒險穿梭在車道與公車之間。
相信有許多接送旅客之汽機車駕駛人,真的不知道「公車站不能停車」,但誰來告訴他們?誰來導正與改善這些問題?亦或是當初車站等停車接駁設計有缺失或不便?還是缺乏醒目看板告示?
總之,問題不該任其存在,罔顧往來車輛及公車乘客之通行與安全。
PS.「違規有輕重」,即使違規,也別這麼無知,有一天可能會被錄影分享到「爆料公社」,到時就會「出名」了~
然而,造成人民違規,對交通安全漠視與麻木的不是是政府嗎?如果再不提升全民的交通素養、對交通規則的認知,並且只會用「違規罰單」來處理違規問題的政府,終將導致違規造成的危害與車禍持續擴大,而每年超過30萬件車禍與造成的死傷,政府難辭其咎~
2017.10.10高鐵左營站前公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