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公車司機的怒吼~
今天(2017.06.30)傍晚,搭公車行經北平路時,一部計程車為了買自助餐,竟然將車違規併排停放在快車道上,公司司機按了好幾次喇叭,計程車駕駛才姍姍來遲,結果公車司機怒了:大家都是職業駕駛不該亂停車(之類的話)~

其實,計程車是出了名的違規族群,之所以素質差,跟政府放任不管有絕對關係~
好的計程車司機大有人在,但由於過多的計程車,導致交通亂象,卻不見相關單位有任何積極改善方案,顯見政府無法改善許多社會問題,必須藉由民間與改革人士的力量,否則這樣的亂象,不但侵害他人,更造成交通混亂、交通事故與衝突~

過去其實有兩次政府針對「公車站違停」進行宣導,同時發布新聞,但這兩次似乎只是在應付民意,根本無心改善(可搜尋相關關鍵字找到該新聞),現在會不會有第三次,會不會更積極,相信公車業者與公車司機已經不再相信政府了~

PS.政府原本要求公車司機將行車紀錄器(錄下違規片段)轉交給相關單位進行舉發,但似乎沒有任何動作(如果被罰,就不可能再違規停在公車站),再加上公車站違停,竟然只罰300元(比違停紅線要便宜四倍)難怪駕駛人寧可停在公車停靠站~這樣的規定,竟然這麼多年來都不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違停公車站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第 56 條 (違停紅線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