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人民的「交通素養」才是根本,否則再多警力與重罰也沒用

人民的「交通素養」,才是交通秩序的根本,缺乏交通素養,就是缺乏對於交通的正確認知。
至於警力增加或重罰,也都是個別的改善模式,但這些模式是否直接影響人民的交通行為經驗(通常違規處罰,會對違規駕駛人產生壓力與抑制,若只是一再處罰,人民卻無法從中獲得行為改善,那麼就會變成「持續累積的壓力」總有一天爆發、變成駕駛開車時的暴怒因素~)。

若能在剛開始(從小學以前就開始經完整規劃的交通教育)那麼在完整的交通知識與經驗,就會比較完整且正確,人民長大後就難有交通違規或偏差的行為發生。至於已經長大,交通行為已定型、不良習慣,則需要「導正」,透過交通行為科學研究、教育、經驗改善等專業整合,研擬特定類型的違規行為,如何透過特定方法,才能確實達到「改善成效」,這些實務的研究經驗,將可望作為整個交通問題改革的契機(最終成效不能只看研究單位的特定統計數據,而是以實際問題改善了沒有,才能避免又流於形式~)
PS:這裡的「交通素養」是指人民對交通的正確認知,有了正確認知(內在的觀念/思想/知識),才能顯現於良好的交通行為(外在的行為表現)。

 

一、交通素養「交通知識與經驗」

若沒有知識或認知,等於沒有可以依循經驗與方向,因此顯現出來的必然是對交通的一知半解、困惑。
而人在一知半解或者困惑的情況下,最容易導致情緒化的反應,這就是為什麼會在交通衝突中,最常發生的暴怒現象。
能夠理解,就會有理性,同時也能夠精確的認知與遵守交通規則;相反地,重視處罰與簡單的法條去處罰一個人,是難以改善一個人的交通素養,這裡指的是「較完整的交通素養」,因為若違規一條,再處罰一條,則一個人恐怕會處處違規,而累加更多的違規會導致更多困惑與情緒反應:到底要怎麼遵守交通?交通怎麼這麼複雜難懂?警察好像都在找他麻煩?平常看到別人這樣都沒事為什麼自己會被處罰?

 

二、「交通環境」現況,會影響「交通認知」的學習品質

當今交通環境的現況就是:交通壅塞、人民對交通規則認知不足、有交通違規的情況、車禍普遍…
個人的「交通素養」是遵守交通的基礎與根本,如同「交通語言」,若不懂語言,就難以溝通,也就難以管理,因此要讓人民理解「交通素養」之中的「交通規則」、「違規行為導致的影響」等知識與經驗,才能有效根除人民在交通環境中所導致的亂象,因為人民在環境中無法正確辨識「交通標示」或交通指揮,理所當然就難以遵守、產生困惑,然後導致違規,若又遭到取締或發生車禍,就會引發情緒化的行為,但其行為並不會因為處罰或車禍導致的影響而導正,因此最根本的方法,最基礎的工作,就是提升(整體)「交通素養」。

 

三、「整體交通的提升」

更廣泛整體交通提升,而非只要求人民的交通素養提升,才能達到整個交通環境的改善。
整體「交通環境」包含:交通相關的「交通規劃、交通規則、交通組織、交通環境、交通設施、交通工具、交通管理」等,若簡單說就是導入更好的「交通整合系統」,讓交通狀況問題與解決模式做有效的整體思考研究,並找出最佳方案,形成整體需要的方法、訓練更有效率的人才、導入更好的管理方式,讓交通經由系統化概念,達到整體交通秩序的提升。

 

四、「以電腦來比喻交通」

電腦如果缺乏資料或程式,就無法有效計算結果、無法運作。
電腦若中毒、操作不當,一樣無法計算出正確的結果。
因此,良好的電腦狀況、好的軟體、正確的操作,才能確保電腦運作效率與正確的結果。

「駕駛車輛」如同「操作電腦」

一是對於物件的操作了解,另外是導入的知識,再加上外在環境的條件影響(車輛行駛在路上,因此外在條件是如何遵行標誌、標線、號誌規則~注意路況、注意其他駕駛人的狀況等)
每個人在操作車輛,也必定要懂得車輛控制的基本結構,然後透過實際操作來累積與修正駕駛的經驗,最後能夠完全熟悉駕駛車輛,而不用像初學者需要費力地學習車輛與操控車輛的狀況…。
然而操作與控制車輛,在初期呈現較大的經驗吸收狀態,也就是你給他什麼,他就接收什麼,若能給予「正確且完整的資訊」,就能夠獲得較良好的駕駛經驗基礎。相反地若給予錯誤知識、或任由其模仿現有不良的駕駛習慣…就會變成錯誤認知與不良駕駛狀況。(所以現存狀況就是駕駛人存在的交通經驗與知識有許多錯誤或不足,因此在錯誤方面需要導正、在不足之處需要充實,這就是政府與社會要改善的,這些改善遠比重罰或增加警力、增加設備要來的根本與重要~)

另外,不是個人可以學習或改變的是「政府所制定的交通規則、交通標示、交通管理….」
人民通常只能去學習適應、學習認知、學習控制本身與車輛動向、學習防禦駕駛能力等。
而政府要提供的就是「易懂、易遵行的交通規則、完善的交通標示、良好的交通政策、以及提供交通狀況資訊與諮詢、交通平台服務….等。」

 

五、人民「交通素養」提升的影響

交通素養提升,就是讓整個交通環境的基本成員能夠有完整的交通知識、理解交通標示與規範,進而懂得配合並遵守。
當交通環境中的設施、規範、標示做好之後,人民卻不懂、不熟悉、或者延伸過去錯誤的經驗(習慣違規的交通經驗、不良的交通違規文化),最終導致的必然是更壅塞的交通環境、更多車禍(導致的更多衝突、傷亡、醫療支出、家破人亡、社會成本、痛失英才…等)
因此提升人民的交通素養,必然可以提升交通秩序、順暢、保障人民的祥和(降低衝突)、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降低驚人的車禍醫療損失、減少車輛與財務損失、減少負面新聞與情緒化的社會影響…
人民「交通素養」的提升有多重要:也許投入100萬來提升人民的交通素養,將能減少1000萬的損失,並且挽救無數生命與家庭,是用金錢無法衡量的。

若以當今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導致2千人以上死亡、數十萬人輕重傷、龐大的醫療與社會資源損失)
那麼在「提升人民的交通素養」以後,預估每年車禍從30萬件,可以降低到10萬件以下(即減少2/3的車禍件數),同時必然是降低違規件數、降低死傷,能夠降低2/3的損害、同時因為交通秩序轉好、衝突減少,也就降低至少每年5千億以上的損失(因不守交通規則導致的塞車/車禍等因素所造成的損害,影響車輛超過上百萬),且每年皆可持續維持這樣的狀況,那麼盡早投入資源改革,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顯見其重要性。

 

六、「關於交通素養的導入」

人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學習素養」,而是素養會維持在一定的「程度與定位」。例如:某人學習一個月的良好的文化素養,之後他就會維持在良好的文化素養水平、如同今天了解「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那麼今天之後就是維持在穩定的了解。(但了解深度與經驗不足,那麼其了解就顯得薄弱,導致狀況不穩定,又會忘記或疏忽,因此在落實必須加以穩定、強化、持續~)。

政府也並不是一天到晚都在「提升人民的交通素養」
若今天沒做,明天還是要做,終究有一天要做,那麼盡早去提升人民交通素養,不是更好嗎?
有效教導、有效傳達與影響、有效提供完整的資訊服務平台、有效階段性改善環境,讓環境達到更好的狀態,人民自然會在好環境中學習與養成好習慣~
由此反推,政府需要組織改革,並提供這些功能~而不是維持原來組織功能,然後各做各的(無法整合、沒有整體共識又多頭馬車導致內部衝突與內耗),最終成敗也許取決於「整體交通改革經驗與主導能力」,因此有了概念之後,還要有能夠把這些概念主導落實的人才行。

 


PS:本篇在研究車禍改革,導入交通專業以外的概念,或從非交通管理常識著手,進行對交通秩序的改善研究方向~
因為較缺乏相關類似的資料與經驗,所以本篇內容顯得有些雜亂,但若分段來思考,必可了解這些片段概念,任何一項均可提升現存問題的改善,期待有更多學術界、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加以了解及運用。


車禍數據來源參考:

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事故
103年1~10月 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A1類交通事故變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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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計通報~103年第48週
103年1-10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103年1-10月造成人員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24萬2,015件,
較102年同期增加1萬5,845件或7.0%,
主要係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之A2類交通事故增加1萬5,924件所致。

103年1-10月共舉發685萬8,277件,
以違反速率規定行駛211萬9,847件占30.91%最多,
違規停車187萬7,322件占27.37%次之,
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92萬5,403件占13.49%居第三
資料來源網址:
http://www.moi.gov.tw/files/news_file/week10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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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車禍傷亡之分類:
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通常指死亡車禍)
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時死亡之交通事故。(通常指輕重傷車禍、與衛福部統計標準不同)
A3類:無人傷亡之車禍


文/陳站長

2015.09.23(部分文字修改)
2020.11.12(部分文字修改)

2023/11/03更新